查爾斯·賀智 (Charles Hodge) 系統神學與其他作品

Hodge, Charles - Systematic Theology & works
0035___§ 4. 教會作為教師的職分__

§ 4. 教會作為教師的職分

  1. 羅馬天主教徒將教會定義為:一群宣認相同信仰、聯合於領受相同聖禮、順服於合法牧者(特別是教宗)的人所組成的團體。藉由第一項條款,他們將所有異教徒與異端排除在教會之外;藉由第二項,排除所有未受洗者;藉由第三項,排除所有不順服於具有正統繼承權之主教的人;藉由第四項,排除所有不承認羅馬主教為地上教會元首的人。神正是將這種外在的、有形的社會,設立為一個具有權威且無謬的教師。
  2. 教會具備擔任此職分的資格:首先,藉由傳遞神所有書寫與非書寫的啟示;其次,藉由聖靈的恆常同在與引導,使其在教導中免於一切錯誤。關於這一點,《羅馬教義問答》(Roman Catechism)指出:「正如這唯一的教會在傳授信仰與道德規範時,因受聖靈治理而絕無錯誤;同樣地,其他所有自稱為教會的團體,因受魔鬼之靈引導,必然會陷入教義與道德上極具毀滅性的錯誤之中。」貝拉明(Bellarmin)亦稱:「我們的觀點是,教會在絕對必要的事項上,以及在它向我們提出要求信奉或實行的其他事項上,無論這些事項是否明確記載於聖經中,絕對不可能出錯。」
  3. 根據這些陳述,教會僅在信仰與道德事項上是無謬的。其無謬性並不延伸至歷史、哲學或科學領域。有些神學家甚至將教會的無謬性僅限於基本教義。然而,羅馬教會並未做出所有新教徒所認可的「基本教義」與「非基本教義」之區分。對羅馬天主教徒而言,凡教會宣告為神啟示之一部分的,即為基本或必要的。貝拉明——在羅馬天主教神學家中無人比他更具權威——表示,教會「既不在本質上絕對必要的事項上出錯,也不在那些經由判定與頒布後才變得必要的事項上出錯」(nec in rebus absolute necessariis nec in aliis)。在羅馬天主教內部,關於教會在事實問題上是否與在教義問題上一樣無謬,曾有過爭議。在此討論中,「事實」並非指歷史或科學事實,而是指涉及教義決定的事實。當教宗譴責摘自詹森(Jansenius)著作中的某些命題時,其門徒不得不承認這些命題是錯誤的;但他們否認這些命題在被譴責的意義上,確實存在於他們導師的著作中。對此,耶穌會士反駁稱,教會的無謬性在此類情況下,既適用於事實,也適用於教義。詹森派則對此予以否認。

教會無謬性的載體

  1. 關於教會進行無謬教導的載體,存在兩種理論,即主教制與教宗制,或按其主要倡導者被稱為高盧派(Gallican)與超山派(Transmontane)。根據前者,主教們作為使徒的官方繼承者,在集體身分上是無謬的教師。個別主教可能會犯錯,但主教團體或主教議會則不會。無論教會在任何時代共同教導什麼,對該時代而言,即是信仰的準則。這種判斷的一致性不必達到完全的全員同意。主教職分的大多數共識即已足夠。所有持異議者皆有義務服從他們的決定。這種普遍判斷可以在代表整個教會的大公會議中宣告,或以任何能令人滿意地顯示共識的方式進行。即使是省級會議的決定,或是教宗的決定,抑或各主教在其各自教區教導相同教義,只要對其表示默認,即足以作為共識的證明。

超山派理論

根據教宗制或超山派理論,教宗是宣告教會無謬判斷的載體。他是基督的代理人。他不隸屬於大公會議。他在給出決定前,無需諮詢其他主教。這種無謬性並非個人的,而是職務上的。作為一個人,教宗可能會不道德、異端或不信;但作為教宗,當他「從寶座上」(ex cathedra)發言時,他便是聖靈的載體。猶太人的大祭司在信仰上可能犯錯,或在行為上不道德,但當他以職務身分求問神時,他僅是神聖傳遞的載體。簡而言之,這就是羅馬天主教徒關於信仰準則的教義。

在最近於梵蒂岡舉行的大公會議中,經過長期的爭論,超山派教義獲得了認可。因此,現在所有羅馬天主教徒都有義務相信,教宗在「從寶座上」(ex cathedra)發言時是無謬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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